團體按摩小棧(中心)或私人按摩院所按摩據點輔導營運管理補助請款案

1.團體新設小棧或團體附設按摩小棧(中心)
(1)按摩小站領據
(2)匯款存摺影印本
(3)核銷發票或收據及黏貼憑證
(4)設施設備完工照片
2.新設私人按摩院或私人按摩院所
(1)個人領據
(2)匯款存摺影印本
(3)核銷發票或收據及黏貼憑證
(4)設施設備完工照片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
2.網路申辦: 2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障輔助課
電話:02-2338-1600分機5104
傳真:02-2302-6597
地址: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1.網路申辦屬預約申請,申請人仍須臨櫃繳驗相關證件。
2.須先通過「團體按摩小棧(中心)或私人按摩院所按摩據點輔導營運管理補助資格申請」審核,始能申請「團體按摩小棧(中心)或私人按摩院所按摩據點輔導營運管理補助請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