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無違反法令證明書

應備文件:
1. 最近6個月勞工退休金(新制)之繳費單據或證明。
2. 最近6個月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之繳費單據或證明。
3. 近1年內已依勞動部解釋令(勞動部107年3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070503131號令及附表)舉辦4次勞資會議證明文件,並加蓋公司關防及勞資會議主席、紀錄人員簽名。
4. 切結書正本。
5. 代辦/領取委託書。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
1.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明細表正本。
2. 有聘僱白領移工請提供移工清冊及加蓋公司大小章。
3. 最近6個月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之繳費單據或證明。注意:(審查中若查詢到近6個月前未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紀錄者,將依規定予以追繳)。
4. 申請日前2年內有資遣本國勞工之情事者,請一併檢附資遣通報表及明細表、勞工到職日及離職日、資遣費計算明細(含離職前6個月薪資清冊)及給付證明文件,並提供資遣費發放清冊、簽收確認及加蓋公司大小章。另需說明勞退新舊制選擇情形予改選後新制日期證明等資料。
5. 申請日前2年內有勞工退休及結清舊制保留年資之情事者,請一併檢附退休金/結清金給付證明、並提供退休金發放清冊、簽收確認及加蓋公司大小章。
申請日當年度或次一年度是否有符合退休條件之舊制年資勞工,如有,請填具「足額提撥舊制年資退休金總額估算表」及加蓋公司大小章。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 1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勞諮詢課
電話:02-2338-1600分機4220、4222、4224
傳真:02-2302-6623
地址: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