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新增派遣業務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5/04/11至2025/04/22)

1.新增申請書。
2.原領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1張。
3.運輸合作社章程(非新增派遣業務與屬合作社者免付)。
4.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影本。
5.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6.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7.股東同意文件(公司:股東同意證明書,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錄)。
8.受託全部駕駛參與車輛經營契約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
9.每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之旅客責任保險證明。
10.經營區域圖說。
11.營業計畫書(詳備註1)。
12.財務計畫書。
13.派遣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證明文件(派遣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臨櫃繳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23、8512、8513、8527、8529
傳真: 02-27591809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1.營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組織。
(2)資本額及資金來源。
(3)派遣系統(設備、設置地點、自有或租用、是否與其他派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共用同一套派遣系統、是否與同一類型之其他廠牌派遣系統相容)、營業方式。
(4)設置車輛及駕駛員清冊(含駕駛員姓名、車號、車齡、排氣量)。
(5)派遣中心工作人員編制。
(6)派遣車隊規模發展計畫。
(7)建立服務品牌計畫。
(8)緊急應變計畫(發生重大災難時對駕駛員及派遣工作人員之調度計畫)。
(9)車頂燈及車身之企業識別標識圖例。
2.申請新領執照需繳納規費新臺幣3,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