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變更登記

1.申請書。
2.變更登記事項卡。
3.臺北市政府核准公文。
4.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23、8512、8513、8527、8529
傳真: 02-27591809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執照欄位資訊不夠使用時,換發新執照需繳納規費新臺幣1,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