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無線電臺申請變更及遷址

檢具下列文件一式2份:
1.申請書。
2.計程車無線電臺架設許可證或電臺執照申請書。
3.計程車無線電臺執照影本。
4.公司、商業登記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5.新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負責人未變更者免附)。
6.新址房屋租約及合法房屋證明(未遷址者免附)。
7.新址使用切結書(未遷址者免附)。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23、8512、8513、8527、8529
傳真: 02-27591809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執照欄位資訊不夠使用時,換發新執照需繳納規費新臺幣1,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