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消費爭議申訴

申訴資料表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者:55日
(2)非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者:25日
2.網路申辦:
(1)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者:5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2)非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者:2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處理要點、臺北市政府消費爭議案件處理要點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
1.消費申訴、調解已於93年7月1日使用行政院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全國線上系統),本府係以超連結方式連結至該系統。
2.非本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者:中央主管機關、其他縣市政府管轄案件及非屬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案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