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資料查閱

1.國民身分證正本,申請人需已成年。
2.財產申報資料查閱申請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傳真申辦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2日
2.網路申辦:12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政風處第三科
電話:02-27208889轉2207
傳真:02-27595690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南區

1.到場查閱時間為正常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申請人申請查閱應遵守相關事項如下:
(1)查閱資料應於指定之場所為之。
(2)查閱之資料不得攜出場外。
(3)查閱之資料僅得閱覽,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
(4)查閱之資料不得填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
(5)裝訂之查閱資料不得拆散。
(6)不得有影響查閱資料完整或查閱場所秩序之行為。
(7)對於查閱之資料不得供為營利、徵信、募款或其他不正當目的之使用。
3.承辦人審核、陳判時限,包括進行查詢申請人查閱原因及準備受查閱人員相關資料及查閱場所。
4.申請人應親自到場查閱,不得委任他人為之。
5.網路申辦者可使用如內政部自然人憑證(MOICA)、政府憑證(GCA)等相關電子憑證進行認證,惟到場查閱資料時仍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