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申請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06/13至2024/06/27)

臺北市內湖區舊宗社會住宅、萬華區青年社會住宅2區、文山區和興水岸社會住宅及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3區等4處社會住宅,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13年6月13日至6月27日受理民眾申請。受理時間為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至6月27日下午5時止,招租相關文件可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https://rent.thurc.org.taipei/)查閱與下載。民眾可使用網路申請,亦可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產經營部辦公室(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91巷10號2樓)辦理。本次申請將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倘有申請承租相關疑問,可電洽資產經營部諮詢,電話:(02)2592-5116轉211、213、305、306、308、203、205、206。亦可電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2。
(一)申請書
(二)切結書
(三)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申請日前1個月內,且記事欄不可省略)、戶口名簿影本(擇一)。
(四)申請人或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分戶者,應另檢具該配偶之戶籍謄本。
(五)同性伴侶:需檢附同性伴侶卡或經戶政事務所註記同性伴侶之公文。
(六)胎兒:需檢附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人口數按胎兒數計算。
(七)家庭成員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申請日前1個月內)。
(八)家庭成員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申請日前1個月內)。
(九)以「在地區里戶」於內湖區(舊宗社會住宅)、萬華區(青年社會住宅2區)、文山區(和興水岸社會住宅)或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3區)就學就業,或「大內湖科技 園區就學就業戶」,或「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身分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申請日前1個月內之在學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加薪資條(須能識別公司名稱及公司所在地地址)或其他可證明在職之文件影本。
(十)以「低收入戶」身分提出申請者,應檢附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十一)申請時勾選具無障礙房型需求者,應檢附本人或家庭成員之身心障礙證明或醫院診斷證明等文件。
(十二)以「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提出申請者,應檢附「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評點表」;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有符合以下家庭或個別狀態之一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請人之配偶處1年以上徒刑且在執行中:監所核發在監執行證明書影本。
(2)受家庭暴力之受害者及其子女:申請人非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開案服務或開案服務未滿6個月者,應檢附有效期間之民事保護令影本,或當年度或前1年度之家庭暴力犯罪起訴書或刑事判決影本。
(3)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申請人非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開案服務或開案服務未滿6個月者,應檢附當年度或前1年度之性侵害犯罪起訴書或刑事判決影本。
(4)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醫院、衛生單位出具證明文件影本或全國醫療服務卡正反面影本。
(5)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未滿18歲):戶籍謄本記事應含括子女監護權歸屬;申請人之家庭成員若為懷孕者,請檢附孕婦健康手冊封面及最近2個月內產檢證明影本。
(6)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者:戶籍謄本、北市府函發之結束安置公文。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pay.taipei行動支付
□網路ATM
□線上信用卡
■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0件以下:33日;301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加9日
2.網路申辦:300件以下:33日;301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加9日
*以上若有異動將於本局網頁以最新訊息發布彈性調整
■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
電話:02-27772186轉0再轉2
傳真:02-27771037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9樓
(中區辦公室:104105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1.開放受理市民申請時間以本局公告受理起迄時間為準。
2.本受理案件因同時間辦理公開抽籤、選屋作業及通知簽約公證,全案件以併案方式辦理。
3.處理時限不含「通知合格戶抽籤」至「抽籤日」之等待期間。
4.需要有「台北通」系統提供帳密驗證服務且需經實名驗證成為金質會員才能進行線上申請服務。

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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