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及合作社社員申請輪替駕駛

1.申請書。
2.雙方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雙方職業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4.雙方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正、反面影本。
5.戶籍謄本。
6.個人車行及雙方駕駛人印章。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9日
2.網路申辦:19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13、8527、8512、8523、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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