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客運業申請變更登記

1.申請書。
2.變更登記事項卡(變更後之變更登記表)。
3.臺北市政府核准公文。
4.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5.變更後之本市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變更公司名稱、負責人、地址、資本額要附)。
6.公司照片,需含招牌、門牌及辦公室內部照片(變更地址須附)。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12、8513、8523、8527、8529
傳真: 02-27591809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1.執照欄位資訊不夠使用時,換發新執照需繳納規費新臺幣1,500元整。
2.申請案如涉營業執照內容變更,則請另寄執照正本,以利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