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申請籌設

1.申請書1份。
2.身分證、職業駕照、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3.申請人印章。
4.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優良汽車駕駛人獎狀及計程車優良駕駛榮譽證之正、反面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9日
2.網路申辦:19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單位: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
電話: 02-27274168轉8513、8512、8523、8527、8529
傳真: 02-27591809
地址: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申請案件須送請警察機關查核申請人素行及執業登記證紀錄,計須時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