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街頭藝人展演場地使用登記申請

免證件
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0.125日(1小時)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水利工程處河川管理科
電話:02-27208889轉8186
傳真:02-27226740
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南區

1. 受理登記時間:
(1)申辦網址: https://tpbusker.gov.taipei/(S(4nlfrydgox5ne3ze4glotj5m))/place.aspx。
(2)第一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1至3日17:00止(申請當月16日至當月底)。
(3)第二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21日至22日17:00止(申請下個月1日至15日)。
(4)場地重複登記時,由電腦亂碼抽籤。
2.抽籤結果於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網站公告。表演場次業經公告後,請準時按排班表演及使用場地。另無人使用時段,以先到先使用。
3.申請人應申請登記成為街頭藝人並領有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證;請先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登記證後,再登記場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