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登記時間:
(1)申辦網址: https://tpbusker.gov.taipei/(S(4nlfrydgox5ne3ze4glotj5m))/place.aspx。
(2)第一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1至3日17:00止(申請當月16日至當月底)。
(3)第二梯次申請時間為每月21日至22日17:00止(申請下個月1日至15日)。
(4)場地重複登記時,由電腦亂碼抽籤。
2.抽籤結果於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網站公告。表演場次業經公告後,請準時按排班表演及使用場地。另無人使用時段,以先到先使用。
3.申請人應申請登記成為街頭藝人並領有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證;請先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申請登記證後,再登記場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