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除合法建築物賸餘部分就地整建申請

1.整建申請書1份
2.土地使用權同意書1份(建地如屬自有免附)
3.使用共同壁協定書1份(未使用共同壁者免附)
4.整建切結書1份
5.設計圖樣正本1份(包括地籍位置圖、1/100原建物平面圖、原建物各向立視圖(標明屋頂屋簷高度及拆除線高度)及1/100整建建築平面圖各向立視圖、基礎、各層地板、屋架構造平面圖,1/20主要部份剖面圖、整建前後房屋面積計算表)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 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0日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新建工程處工程配合科
電話:02-27208889轉8093
傳真:02-27258079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南區

本項服務部分書表涉及申請單位用印或簽章,實際審核期限以申請單位逕送申請文件正本予承辦單位辦理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