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藝文廊出借

1.臺北捷運公司藝文廊出借申請書(需加蓋公司大、小章或機關印鑑證明;若個人申請,則蓋申請人私章或簽名)。
2.詳細企劃書(含展出計畫、日期、佈展人(單位)簡歷、佈(撤)展時間、作品清單、數量大小、掛設配置方式等)。
3.全部展出作品之照片或圖片。
4.展覽介紹海報A4樣張。
5.作品說明牌樣張及尺寸說明。
6.委託書。

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款方式■提供非網路繳款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無
2.網路申辦:1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藝文廊申請須知規定
臺北捷運公司經營企劃處整合行銷中心
電話:02-25363001轉8152、8101
傳真:02-25117945
地址:104216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6樓

1. 因藝文廊開放檔期預約,申請人須先確認藝文廊檔期,再提出申請書,並應於展出首日60日前,傳送相關申請文件予臺北捷運公司管理單位。
2. 申請單位應於本公司通知同意出借藝文廊場地翌日起7日內繳納保證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