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1.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申請書1份。
2.身分證影本(外國人為護照及居留證)1份。
3.申請人最近1年內直4公分、寬2.8公分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一式2張。
4.考試院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各1份(如為電子證書,得檢具自行列印考試院核發之專技人員考試及格電子證書憑辦)。
5.完成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證明及其影本各1份。
6.原核發之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及其影本各1份。
7.證書費新臺幣1,000元。(證書有效期間已屆滿或其他情形者)
8.證書費新臺幣500元。(申請加註延長期限者)
9.其他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雙掛號)、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開立繳款書請申請人至台北富邦銀行市府分行繳納)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地政局地權及不動產交易科
電話:02-27208889轉7384、2382
傳真:02-27201915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1.證書有效期間將屆滿,加註延長期限者,請檢附第1、2、5、6、8 項。
2.證書有效期間已屆滿,經主管機關註銷者,請檢附第1、2、3、4、5、6、7 項。
3.其他請檢附第1、2、3、4、6、7、9項。
4.郵寄申辦時,得以網路銀行或自動提款機(ATM)轉帳方式繳納證書費(銀行代號:012、帳號「21084+申請人之身分證字號11碼(第1碼英文字母以兩位數字取代:A為01,B為02...依此類推)」(共16個數字),需自行負擔各銀行跨行轉帳費用)。倘郵寄郵政匯票時,請填寫受理機關全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5.親自申辦時,倘以現金繳納證書費者,請於下午5時前洽銀行完成繳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