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所有權人申請提供其名下不動產之謄本核發紀錄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3.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請檢具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如係法定代理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25日
2.網路申辦:2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政府資訊公開法
各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請依審核通知所載事項辦理,俟取件時繳納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