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發土地複丈成果圖

1.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或複代理人應出具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等證件正本,供地政機關核對無誤後即發還;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規費收費方式如備註欄)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4小時
2.網路申辦:4小時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
各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松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電話:02-27230711轉201
傳真:02-27230440
地址: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2樓

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電話:02-29355369轉201
傳真:02-29355504
地址:116057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

建成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電話:02-23062122轉201
傳真:02-23082945
地址: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樓

士林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電話:02-28812483轉201
傳真:02-88612726
地址: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

中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電話:02-25022881轉201
傳真:02-25026493
地址:104256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5樓

大安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電話:02-27548900轉201
傳真:02-27548902
地址:106232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2樓

1.申請補發土地複丈成果圖,以原鑑界申請案之申請人、鑑界關係人(指鑑界界址之鄰地所有權人;鄰地為公寓大廈之基地者,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為限。
2.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規定計收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