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發土地複丈成果圖

1.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或複代理人應出具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等證件正本,供地政機關核對無誤後即發還;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晶片金融卡)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晶片金融卡)

1.一般申辦(非網路):0.5日(4小時)
2.網路申辦:0.5日(4小時)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各地政事務所測量課;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單 位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松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7230711
轉201

02-27230440

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2樓

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9355369
轉201

02-29355504

116057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

建成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3062122
轉201

02-23082945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樓

士林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8812483
轉201

02-88612726

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

中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5022881
轉201

02-25026493

104256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5樓

大安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7548900
轉201

02-27548902

106232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2樓


申請補發土地複丈成果圖,以原鑑界申請案之申請人、鑑界關係人(指鑑界界址之鄰地所有權人;鄰地為公寓大廈之基地者,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