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測資料複印及閱覽

申請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網路預約)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規費收費方式如備註欄)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臨櫃繳費、悠遊卡)

1.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檔案法第17條

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測繪管理科、各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單位 電話 傳真 地址
土地開發總隊測繪管理科 02-87807056 轉411 02-87800583 110015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松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7230711 轉201 02-27230440 110015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2樓
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9355369 轉201 02-29355504 116057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
建成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3062122 轉201 02-23082945 108220 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樓
士林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8812483 轉201 02-88612726 111013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
中山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5022881 轉201 02-25026493 104256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5樓
大安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02-27548900 轉201 02-27548902 106232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2樓

1.申請人申請之數量少者得隨時取件,大宗者得以電話聯絡方式通知前來取件。
2.以網路預約者於接獲通知後到場繳費領件。
3.申請人倘現場繳驗可供識別為重測資料之土地所有權人或關係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則無須將資料去識別化即可提供申請;倘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或關係人,則須將資料去識別化後再提供申請。
4.各地政事務所目前重測資料僅提供跨所複印核發「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
5.依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第4條規定,收費方式如下:
(1)重測資料複印:2元/張(A4)、3元/張(A3)。
(2)重測資料閱覽:20元/2小時,未達2小時,以2小時計。
(3)地籍圖閱覽:10元/每幅圖限時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