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路申辦如經機關審核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對時,申請人得以親送、郵寄或傳真等方式繳交。 | 2.網路申辦為網路領件(線上自行下載資料),均為網路繳款。 | 3.一般申請可選擇臨櫃領件或郵寄資料,均為非網路繳款,申請人應於接獲繳費通知日起5日內,完成繳款後始得領件或由受理機關郵寄資料;又如係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者,應繳金額大於新臺幣3萬元時,得利用金融機構匯款後,再至受理地政事務所領件。 | 4.申請人親自領件時,應出具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等證件正本,供資料提供機關核對無誤後即發還。 | 5.委託代理人領件時,應檢具委託書(如為原申請表已載明委任關係之代理人得免附)、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出具代理人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等證件正本,供資料提供機關核對無誤後即發還。 | 6.繳納規費金額說明: | 收費項目 | 計價單位 | 收費基準(單位:新臺幣) |
測量資料 | 一、地籍圖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 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 二、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總點數未 達十點者以十點計。 | 一、每筆收費 1 元。 二、圖根點每點收費 20 元。 |
登記資料 | 以資料輸出之錄數為計價單位,總錄數未 達一千錄者,以一千錄計。 | 每錄 0.5 元,總價未滿 1 元者, 四捨五入。 |
地價資料 | 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 筆者,以一千筆計。 | 每筆收費 0.01 元,總價未滿 1 元者,四捨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