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臺北市藝文補助(兩岸/國際文化交流)

非受理期間 (受理時間2024/11/01至2024/12/10)

1、本申請案採紙本送件或網路線上申辦(兩者擇一),若以網路線上申辦則免送紙本申請文件。
2、申請文件及操作手冊請於「書表下載」選項下載。
3、點選「立即線上申辦」,依序填寫及上傳資料。
4、「申請文件上傳」請傳送整份申請文件,包含申請表格、實施計畫、附件等;影音資料附件若為光碟,請另行寄送至本局,建議您儘量以網路連結方式提供。
5、請確認申請資料正確無誤後再行上傳,申請完成後,請記下「案件申辦編號」及「案件申辦密碼」以利後續查詢及補件。
6、資料補件及初審結果將透過本系統通知,請留意申請時所提供的手機號碼及E-mail ;複審補助結果則於本局網站公告並發函。
7、申請案須於申請截止日晚上23:59前成功上傳申請案(以系統收到申請案之時間為依據),不得因傳送延誤而提出異議。建議您提早申請,以免接近截止時間網路擁塞,影響您的權益。
8、兩岸∕國際文化交流申請通知補件須於5日內補齊,並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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