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臺北市補助國際電影攝製

1. 國際電影片製作業,應在我國攝製電影片前,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補助:
(1) 申請書(含影片企劃案、劇情大綱等)
(2) 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之國際電影片製作業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
(3) 符合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國際電影攝製作業要點三之申請資格(一)之證明文件。包含:影片導演須為於法國坎城影展(Cannes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義大利威尼斯影展(Venice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德國柏林影展(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或美國影藝學院影展(Academy Awards)獲競賽類最佳導演獎者;或影片製片人製作之作品曾於前開國際影展獲競賽類最佳影片者;或影片導演執導、製片人製作之影片曾於近十年內國際票房賣座獲得超過2億美金。
(4) 前項各款文件為外國語文者,應另附中文譯本。
2. 承上述業者,若委託我國電影片製作業者代為申請補助金及簽約者,應在我國攝製電影片前,除本條第一項文件外,另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補助:
(1) 中華民國電影片製作業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2) 受國際電影片製作業者委託協助電影片製作之合作契約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3) 國際電影片製作業者授權簽約之授權書。
(4) 國際電影片製作業者同意依簽訂契約之所有法律效應規範之同意書。
3.必要檢附文件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80日
2.網路申辦:180日□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 無

文化局藝術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42
傳真:02-23455828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1.本案申請資格請詳參「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國際電影攝製作業要點」。
2.申請人以虛偽不實資料申領補助金者,文化局得撤銷其補助金資格,申請人應於文化局指定期限內無條件繳回已領之補助金外,並應按核定之補助金總額十分之一賠償文化局;未繳交完全者,不受理其申請文化局各年度各項獎勵及補助。
3.我國相關業者及演、職員提供虛偽不實資料予申請人申請補助金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且自文化局核定違反規定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文化局各年度各項獎勵及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