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臺北市藝響空間網簡易修繕專案補助

1.書函。
2.申請書。
3.申請同意書。
4.申請單位立案登記證明書影本。
5.共同使用推派代表申請同意書(無共同推派代表申請單位則免填)。
6.共同使用推派代表申請同意書之單位資料表(無共同推派代表申請單位則免填)。
7.同意推派代表申請之單位立案登記證明書影本(個人則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修繕預算書。
9.申請補助優先施工順序。
10.詳細計畫書。(含空間用途、施作材料、施作方式、實施進度、現況照片等)
11.施作設計圖。
1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75日(初審:30日;複審:45日)
2.網路申辦:□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93
傳真:02-23455828
地址:110204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文化局網站及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30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45日,合計總期程為75日。
3.上述文件、證件影本除書函外均一式2份;請詳參「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藝響空間簡易修繕專案補助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