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臺北市藝文表演空間修繕專案補助

1. 書函。
2. 申請表。
3. 基本資料表。
4. 修繕預算書。
5. 申請補助優先施工順序。
6. 送件確認清單。
7. 詳細計畫書(內含設施設置、修繕之完整計畫:包括空間用途、施作項目、施作材料、施作方式、施作進度、施作設計圖等、目標及效益)。
8. 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檢查報告。
9. 前一年度營運成果報告。
10. 營運計畫書、出租辦法及收費標準表等相關資料。
11. 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影本等有權使用該空間之證明文件。
12. 空間所有權人同意修繕之同意書。
13. 空間平面圖:
(1) 包含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等相關圖說。
(2) 註明音樂藝文表演、空間使用面積。
14. 申請單位立案證書。
15.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90日(初審:41日;複審:49日)
2.網路申辦:9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93
傳真:02-23455828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1.非全年度開放申請,詳細時間將公布於文化局網站及臺北市民服務大平台網站。
2.分二階段辦理,初審(資格審查)期間為41日,複審(專業審查)期間為49日,合計總期程為90日。
3.上述文件除書函外均一式2份;請詳參「臺北巿政府文化局藝文表演空間修繕專案補助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