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臺北市演藝團體代表人、團名、團址變更登記

應備文件、操作流程:https://reurl.cc/jRk6gD。
代表人變更登記:
1.申請書(需用印)。
2.新代表人2吋照片1張(請提供六個月內之證件照,詳細規定請參考上方連結)。
3.新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新代表人6個月內信用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信用證明文件或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開立之信用證明文件。)。
5.登記證正本。
※第1、3項請下載書表範本使用。
※第2項「變更後代表人2吋照片1張」、第5項「登記證正本」請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團名變更登記:
1.申請書(需用印)。
2.代表人2吋照片1張(請提供六個月內之證件照,詳細規定請參考上方連結)。
3.登記證正本。
※第1項請下載書表範本使用。
※第2項「代表人2吋照片1張」、第3項「登記證正本」請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團址變更登記:
1.申請書(需用印)。
2.代表人2吋照片1張(請提供六個月內之證件照,詳細規定請參考上方連結)。
3.新團址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建物如為代表人所有者免附)。
4.新團址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5.登記證正本。
※第1、3項請下載書表範本使用。
※第2項「代表人2吋照片1張」、第5項「登記證正本」請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收(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文化局 藝術發展科
電話:02-27208889轉3552
傳真:02-27252676
地址:11002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網路申辦:6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悠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