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申請遴聘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1.申請書。
2.主任、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與其他工作人員之名單。
3.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4.所有人員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一之一條第一項規定之 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5.所有人員之健康檢查表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
免繳納規費
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6428、6425
傳真:02-81926038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8樓南區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