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兒園申請自請停辦與歇業

1.申請書(以幼兒園名義行文之公文,文內敘明理由、如係停辦之停辦期程、教職員及幼兒安置方式)。
2.教職人員異動名冊。
3.設立許可證書(停辦者免繳交)。
4.董事會、理事會或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決議停辦或歇業之紀錄(財團法人幼兒園、法人或團體附設幼兒園才需檢附)。
5.在園幼兒安置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