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巿狗運動公園場地使用申請

1.臺北巿公園場地使用申請表。
2.臺北巿公園場地活動企劃暨安全計畫書。
3.環境維護表。
4.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
5.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
6.活動安全維護計畫(預估聚集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之活動者)。
7.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
8.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6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物管理組
電話:02-87897158轉7130
傳真:02-27221540
地址:110022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1.使用前通知繳費;費用繳交後始生效。
2.須於使用場地3日前提出申請。
3.費用請參照臺北市公園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收費基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