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更正退稅支票

1.簡易及小額免書證申請案件應備證件:退稅支票(支票遺失者除外)。
(1)「簡易案件」為支票逾期展延案件、逾效期支票作廢重開案件、可由稅捐處查證之納稅人更名案件、因稅捐處資料登錄錯誤案件。
(2)「小額案件」為含退稅支票票面金額1,000元以下,且支票字跡模糊、票面污損或逾限支票遺失申請重開案件。
2.除第1項以外之其他申請更正退稅支票案件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退稅支票。
(3)國民身分證。
(4)相關證明文件。
(5)委託他人辦理者,除上述文件外應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臨櫃親自申辦:0.125日(1小時)
(2)郵寄申辦:4日
2.網路申辦:4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