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房屋稅稅籍證明

1.納稅義務人:
(1)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網路申辦限用納稅義務人本人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驗證)。
(2)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2.代理人或辯護人:
(1)代理人或辯護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
(2)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授權書正本。
(4)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3.繼承人:
(1)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
(2)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3)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5日
2.網路申辦: 5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層轉核釋或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增加時限:60日


稅捐稽徵法
1.此申請項目為免書證免謄本案件,請務必將申請書上各欄位填載清楚。
2.依財政部93年8月2日台財稅字第09300369980號函釋,納稅義務人至稅捐稽徵機關之全功能櫃檯申辦查調相關課稅資料時,仍應檢附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文件。
3.網路申辦限納稅義務人本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