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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改按一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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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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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改按一般用地申請書(非納稅義務人本人請填授權書)。
2.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請檢附影本,網路申辦限用納稅義務人本人自然人憑證)。
申請方式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傳真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繳費方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處理時限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一般案件:9日
(2)會勘案件:18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一般案件:9日
(2)會勘案件:18日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法規依據
土地稅法
承辦單位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各分處;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備註
1.此申請項目為免書證免謄本案件,請務必將申請書上各欄位填載清楚。
2.委託他人代辦者,仍以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名義為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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