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改按一般用地

1.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改按一般用地申請書(非納稅義務人本人請填授權書)。
2.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辦理請檢附影本,網路申辦限用納稅義務人本人自然人憑證)。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傳真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一般案件:9日
(2)會勘案件:18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一般案件:9日
(2)會勘案件:18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此申請項目為免書證免謄本案件,請務必將申請書上各欄位填載清楚。
2.委託他人代辦者,仍以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名義為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