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租(占)用市有土地

1.申請書。
2.民國59年3月27日以前占建房屋之證明文件。
3.房屋產權證明文件。
4.申購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資料影本。
5.以信託財產申購市地者,應附信託切結書。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
□網路ATM□線上信用卡
■其他 (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
□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
■其他 (免費)

1.一般申請(非網路):
(1)一般案件:10日
(2)特殊案件:20日
2.網路申辦:■全程式 □非全程式 □網路預約
(1)一般案件:10日
(2)特殊案件:20日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電話:02-27208889轉6312
傳真:02-27595677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7樓

1.一般案件為無涉及爭議性或複雜性者。
2.特殊案件為較具複雜性或涉及政策性等重大案件,需請示相關機關或蒐集資料,甚至辦理鑑界分割等。
3.網路申辦(全程式)僅受理一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