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就學役男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

1.出境國外(含香港、澳門):
返臺前已在國外學校就讀符合就讀學歷及年齡規定之在學證明(含中文譯本,可免驗證),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2.出境大陸(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學校院及科系):
取得符合大陸地區就學規定之在學證明,並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3.出境大陸(符合臺商或臺商員工):
(1)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公司證明。
(2)父或母在臺商公司之任職證明(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3)在大陸地區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4.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申請書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20日(區公所:10日)(兵役局:10日)
2.網路申辦:20日(區公所:10日)(兵役局:1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 (個案性) :無
4.須層轉核釋: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