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服務之以工代賑臨時工在職證明

1.申請書
2.國民身分證正本
3.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2日
2.網路申辦:2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2.當事人非在區公所上工,而是分派至該區其他用工單位者,仍請向用工單位提出在職證明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