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因家庭因素申請提前退伍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2.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等有關資料
3.財稅資料及有關證件
4.核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5.國防部或內政部撫卹證明
6.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書
7.其他相關證件(2-7視個案狀況檢附)
8.家庭狀況調查審核表2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60日(區公所30日)(兵役局30日)。
2.網路申辦:60日(區公所30日)(兵役局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依據新頒「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修訂。
2.網路預約自申請人備齊相關證件至區公所完成受理後次日起算3日。
3.轉報國防部各司令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