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2.申請人自傳、理由書、切結書、申請書表
3.政府立案宗教團體開立之證明文件(含宗教團體經政府登記立案之文件及役男信仰宗教心理狀態不適服常備兵役證明書)
4.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家屬為之,代理人應備:
(1)申請人委託書
(2)國民身分證
(3)印章或簽名代之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跨區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
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15日(區公所:5日)(兵役局:10日)。
2.網路申辦:15日(區公所:5日)(兵役局:1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1. 須陳報內政部役政署核定。
2. 申請表僅針對臨櫃親自申辦或委託申辦使用。
3. 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家屬為之。代理人應備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申請人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