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服務業申請許可變更

1.變更事項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新址產權證明(租賃契約書、出租人產權證明)
4.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變更登記表

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30日
(殯葬處審查+彙辦:14日,跨局處審查:16日)
(跨局處:都發局8日;警察局、教育局及社會局共8日)
2.網路申辦:3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殯葬管理條例
殯葬管理處殯儀管理課

1.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
2.殯葬處於受理申請彙整文件後逕復申請人。
3.變更事項如包含地址變更則須會外機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