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海葬

1.申請書。
2.骨灰(骸)來源證明:火化許可證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視個案實際狀況提供一種證明正本即可)、骨灰須經再研磨處理。
3.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4.登船家屬身分證(影本留存)。
5.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
6.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港及遊艇港安全檢查作業規定」,登船者家屬須檢附登船者家屬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受檢。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殯葬管理處永續殯禮課


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