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海葬

1.申請書。
2.骨灰(骸)來源證明:火化許可證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視個案實際狀況提供一種證明正本即可)、骨灰須經再研磨處理。
3.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4.登船家屬身分證(影本留存)。
備註:
1.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
2.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港及遊艇港安全檢查作業規定」,登船者家屬須檢附登船者家屬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受檢。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 免費 )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 免費 )

1.一般申辦(非網路):0.125日(1小時)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殯葬管理處永續殯禮課
電話:02-87329686轉28056~28058、28075
傳真:02-87329790
地址:10621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