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使用申請

1.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
2.單位設立證明文件(法人公司登記證書、人民團體立案證書等)。
3.以個人名義借用者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4.活動計畫簡要說明(如活動計畫、簡章、文宣單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電話申辦、郵寄申辦、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7日
2.網路申辦:7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電話:02-25923934 轉16
傳真:02-25852730
地址:103039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275號

1.「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收費基準」所稱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指孔廟儒風廣場、勤學廣場及詩經庭園,收費方式如下:
(1)儒風廣場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使用費新臺幣1,800元,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
(2)勤學廣場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使用費新臺幣1,600元,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
(3)詩經庭園使用時段以4小時為一單位時段,使用費新臺幣1,000元,每日分為上下午2時段如下:上午時段:8:30-12:30,下午時段:13:30-17:30。
2.本場地以中華民國國民、機關、學校、經合法立案之法人、人民團體等為借用對象。
3.申請人應於使用日前45日至使用日14日前依一般申辦或網路申辦規定辦理申借事宜,始得使用場地。
4.本場地若於同一時段有多數申請人同時申請使用,其優先順序如下:
(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構)、學校舉辦活動者。
(2)經本會核准同意之團體。
(3)個人。
5.本會如因業務需要,有優先使用場地之權,申請核准單位,得經協調後另擇期使用。
6.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臺北市孔廟戶外場地收費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