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置公墓或骨灰(骸)存放設施

1.地點位置圖。
2.地點範圍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3.配置圖說(內容應敘明主要設施之名稱與數量、分布相對位置以及最大容量或提供服務量能)。
4.興建營運計畫。
5.管理方式及收費標準。
6.經營者之證明文件。
7.土地權利證明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郵寄申辦 、臨櫃親自申辦 、委託申辦 、網路申辦 ( 非全程式 )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0日
(殯葬處審查:15日,跨局處會勘:40日,彙辦:5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 ■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殯葬管理處綜合企劃課
電話:02-87329686轉29707
傳真:02-87329784
地址:10621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1.會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大地工程處等。
2.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
3.殯葬處於受理申請彙整文件後逕復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