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治喪禮廳

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1.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設施使用申請書1份。
2.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1份。
3.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4.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5.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書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
2.網路申辦:0.5小時以內(視操作情形)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殯葬管理處懷愛館
1.親自及委託申辦之繳費方式為臨櫃繳費;網路申辦之繳費方式為網路ATM及網路銀行。
2.網路申辦者,須遺體入館、證件齊全且取得本處提供之帳號及密碼後始得至線上申請。
3.本市殯葬管理處自100年7月起開放「申請使用治喪禮廳」及「申請火化許可證與申請火化爐」等案件之全程式網路申辦權限,往生者遺體入館,應備證件齊全並取得本處提供之帳號及密碼後,即可透過本站(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申請案件頁面連結至殯葬管理處線上訂租服務網進行全程式網路申辦,申辦時間為30分鐘內可完成(詳細時間視市民操作情形而定)。
4.依「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