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靈柩寄存

1.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設施使用申請書。
2.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1份。
3.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4.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書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
2.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辦法
殯葬管理處懷愛館



1.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申請後須先審核棺木實體及現場狀況受理。
2.委託申辦者,請親自填寫申請書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