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1.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申請書。
2.最近三個月內之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3.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4.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5.保母人員技術士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證書,或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業證書。
6.最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
7.自我評量後之居家式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表。
8.申請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切結書及申請調閱警察刑事紀錄同意書。
9.服務登記處所共同居住成員之名冊。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60日(各行政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初審:22日,社會局複審:38日)
2.網路申辦:6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各行政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初審:22日,社會局複審:38日)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1624~1625
傳真:02-27206503、02-27222732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

1.各行政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承辦單位及聯絡電話可至本局網站查詢。
2.本局處理時限自各行政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送局掛號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