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社會福利公益信託

1.申請書1式4份。
2.信託契約或遺囑(或法人設立信託決議、宣言內容、公眾加入委託人信託契約)1式4份。
3.信託財產證明文件1式4份。
4.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1式4份。
5.受託人履歷書及身分證明文件1式4份。
6.信託監察人履歷書、願任同意書及身分證明文件1式4份。
7.設有諮詢委員會者,其職權、成員人數及成員履歷書、願任同意書及身份證明文件1式4份。
8.當年度及次年度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1式4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4日
2.網路申辦:14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公益信託之設立目的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相關者,得徵詢各有關機關意見):2個月(60日)

信託法、社會福利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電話:02-27208889轉6956
傳真:02-2759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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