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

1.必備文件:
(1)申請表及領據。
(2)申請人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帳號影本,如遭法院強制執行,應附切結書及法院扣押命令影本。
(3)居留證影本。
(4)低收入卡影本或中低收入戶影本。
(5)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實際狀況提供):
(1)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2)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
(3)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4)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
(5)在監執行證明書。
(6)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
(7)離職證明。
(8)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9)其他。

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待社工員訪視評估者:27日
(2)已檢附社工訪視報告者:10日
2.網路申辦: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待社工員訪視評估者:27日
(2)已檢附社工訪視報告者:10日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6969~6971
傳真:02-27206503、02-27222732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

1.扶助項目包括:【1】生活扶助【2】醫療補助【3】急難救助。
2.透過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的證件並送(寄)達社會局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
3.身分款別、選備文件及可申請扶助項目說明:
(1)低收入戶0類家戶及低收入戶1類家戶。
A.選備文件: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
B.可申請扶助項目:【1】。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A.選備文件: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
B.可申請扶助項目:【2】。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A.選備文件:薪資證明/薪資轉帳存摺內頁、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6個月內醫療收據正本、最近3個月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正本、在監執行證明書、保安處分處所執行證明書、離職證明、領取失業給付證明。
B.可申請扶助項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