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民間機構及團體辦理婦女福利暨家庭支持性服務

1.申請表及計畫書,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
(1)計畫名稱。
(2)計畫目的。
(3)辦理單位。
(4)辦理方式及內容。
(5)活動時間。
(6)實施地點或範圍。
(7)服務目標及預期效益。
(8)課程概況表。
(9)收費標準。
(10)收支概算表。
(11)計畫承辦人員資歷名冊。
2.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3.最近2年服務內容及績效報告。
4.最近2年經費預決算。(成立未滿2年者,第3、4項應備文件得依設立時間檢具)
5.董事長或理事長及現職人員名冊。
6.臺北市婦女服務團體資源盤點調查表。
7.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8.其他證明文件。

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50日
2.網路申辦:5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
電話:02-27208889轉6969~6971
傳真:02-27206503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

本申請案處理時限自公告截止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