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查定

1.申請表1份。
2.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
3.戶內人口如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含華僑)、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相關人口身分證明文書(如有效之居留證、親屬關係公證書、常住人口登記表等)。
4.納稅義務人事後辦理剔除扶養人口並補繳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者,應檢附國稅局更正後核定通知書。
5.租賃契約影本或借住證明正本(借住須附房屋稅證明或所有權狀影本)。
6.申請人之市庫指定行庫(現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家戶內人口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請一併提供:
(1)人口資料:
服役證明影本、服刑證明影本(含保安處分、感化教育)、失蹤協尋報案單影本、離婚協議書影本、法院判決離婚決定書影本、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或保護令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公費生、軍校生、警校生、公費留學生等)。
(2)收入、財產異動資料:
最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文件正本或退休證明文件影本、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證明影本、優惠存款及退休俸(金)證明文件影本、享領榮民就養金證明文件影本、軍公教薪資證明影本、領取國民年金證明文件、最近2年內房屋土地交易證明影本、最近2年(集保帳戶)存摺封面、交易內頁、對帳單影本。
(3)身心障礙及醫療資料:公立醫療機構或評鑑合格醫院開立之最近1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正本、身心障礙者證明影本
(4)託他人代申請、代填申請表及代為簽名/蓋章/線上簽核者,應檢附代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ATM□線上信用卡■其他(免費)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免費)

1.一般申辦(非網路):不須複審者:40日;須複審者:60日
(區公所初審︰15日)(稅捐機關:25日) (社會局複審:20日)。
2.網路申辦:不須複審者:40日;須複審者:60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4.須層轉核釋:無

單位

電話

傳真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02-8787-8787

02-8787-6200

10566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7-11樓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02-2723-9777

02-2723-9747

110038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02-2306-4468

02-2302-8052

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02-2341-6721

02-2394-8387

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02-2503-1369

02-2507-8226

1040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02-2351-1711

02-2341-9535

10650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02-2936-5522

02-2939-2802

1160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8、9樓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02-2792-5828

02-2795-2550

11466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 5樓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02-2783-1343

02-2786-8005

11579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2、6、8、9、10樓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02-2882-6200

02-2883-7540

11163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9樓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02-2892-4888

02-2891-2105

11230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02-2597-5323

02-2597-5140

10363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1.本市市民逕向區公所申請。

2.洽詢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電話:02-27208889轉1609~1613

傳真:02-27597770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樓


1.均需訪視。
2.初審合格者,由區公所核復。
3.區公所初審不合格之案件函送社會局辦理複審核定。
4.申請時請自行檢視,相關文件經同意受理將不予退件。
5.外國文件需先翻譯成中文並經駐外單位驗證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