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變更登記、補(換)發、停、復、歇業及展延

1.變更登記
(1)申請書1份。
(2)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
(3)依變更類別檢附文件:
A.變更販賣業名稱:
a.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及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1份。
b.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證明文件影本1份。
c.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製造業)。
d.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製造業、輸出入業、批發零售業、觀賞魚非處方藥品零售業)。
B.負責人變更:應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
C.藥品管理技術人員變更:應附新任及舊任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專門職業證書正本(於蓋章後發還)、新任藥品管理技術人員在職證明正本、新任藥品管理技術人員身分證影本各1份。
D.營業場所地址變更:應附營業場所設備配置平面圖1份。
2.補(換)發許可證
(1)申請書1份。
(2)補發許可證應檢附切結書1份(換發者免附)。
(3)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1份(補發者免附)。
3.停、復、歇業申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1份。
4.展延申請
(1)申請書1份。
(2)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1份。
(3)藥品管理技術人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1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新臺幣1,000元)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5日
2.網路申辦:5日□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防疫檢驗組
電話:02-87897158轉7165
傳真:02-8789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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