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敬老院活動場地使用

1.申請表。
2.活動計畫(活動內容或活動企劃書)。
3.申請單位立案證書正本或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人或委託人)。
4.視活動所需之其他證明文件。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4日
2.網路申辦:4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場地使用收費基準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行政管理組
電話:02-28581081轉610
傳真:02-28585006
地址:110038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2樓之2

1.申請使用本院場地應於25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使用。
2.申請定期活動使用場地最長以1年為限,申請之場地如放棄使用,應於3日前通知本院。本院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場地自行使用時,得於收回20日前,通知原申請人另議使用時間或廢止原許可處分。但因緊急需要時,不在此限。前項另議使用時間或廢止原許可處分,場地管理機關無息退還申請人所繳納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申請人不得請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