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表:廢棄物來源、性質、每月產量等。
(1)具公司登記文件之事業,請用申請表(一)。
(2)攤商等無公司登記文件者,請用申請表(二)。
2.事業之公司執照、工廠登記證或政府機關核淮登記證明文件;市場攤販等無公司登記文件者,請依申請表(二)填列營業所在地佐證資料。
3.廢棄物清除車輛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非自行清除者免附)。
4.委託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自行清除者免附)。
5.委託代清除業者清運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自行清除者免附)。
6.事業或非事業負責人配合使用透明材質塑膠袋及分類進廠(場)簽認書。
7.事業產源廚餘及應回收清運及處理流向簽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