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立公墓遷置補償費(救濟金)案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影本及印章。
2.亡者除戶謄本正本2份及可證明與亡者關係之戶籍謄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3.起掘前之全墓(含墓碑)照片1張,不可使用拍立得相機。
4.公告遷葬切結書1份。
5.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請書1份(申請人須完成親簽)。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

1.一般申辦(非網路):19日
2.網路申辦:19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殯葬管理條例
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
電話:02-87329686轉29710、29712、29715
傳真:02-87329785
地址:10621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